根据《省政府关于公布企业投资项目省级部门不再审批事项清单(第一批)的决定》(苏政发〔2017〕82号)、《关于规范同意设区市肥料登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苏农办农〔2017〕22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7月15日起,复混肥料和掺混肥料登记委托市级农业部门办理,截止到目前,我市共新办肥料登记证7张,现公示如下:
1、江苏沃绿宝有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45%(15-15-15)复混肥料,含氯(高氯)”,登记证号:苏农肥(2017)宿准字0001号;
2、江苏沃绿宝有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45%(15-10-20)复混肥料,含氯(高氯)”,登记证号:苏农肥(2017)宿准字0002号;
3、江苏倍丰肥料有限公司生产的“42%(10-12-20)复混肥料,含氯(低氯)”,登记证号:苏农肥(2017)宿准字0003号;
4、江苏倍丰肥料有限公司生产的“45%(20-5-20)硫酸钾型复混肥料”,登记证号:苏农肥(2017)宿准字0004号;
5、江苏倍丰肥料有限公司生产的“51%(18-7-26)硫酸钾型复混肥料”,登记证号:苏农肥(2017)宿准字0005号;
6、江苏倍丰肥料有限公司生产的“36%(14-10-12)复混肥料,含氯(低氯)”,登记证号:苏农肥(2017)宿准字0006号;
7、江苏倍丰肥料有限公司生产的“40%(14-12-14)复混肥料,含氯(低氯)”,登记证号:苏农肥(2018)宿准字0001号。
公示时间:2018年1月8日-12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企业登记的产品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宿迁市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土肥站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反映,电话:0527-82288031。